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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人事处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管理服务及工资福利、离退休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能机构。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教职工的定编、定员、定岗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负责硕士、高级职称等各类人才的招聘、接收工作。负责人员的辞职、调动、分流及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等。

3.负责教职工的调配、补充、借调、辞职及退休审核和办理手续。

4.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教职工奖金福利审核工作及教职工的考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教职工人事聘用合同签订、转正、定级、职务聘任、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

7.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

9.负责人事有关规章制度修订、文件、报告、报表的处理。

10.负责做好涉及人事工作来信、来访接待。

11.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