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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工会

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工作职责是:

1.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检查、指导各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2.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做好来 信来访接待,参与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

3.负责督促有关部门推进校(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4.负责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师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和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5.负责会员发展、转接、会籍管理、信息统计和更新上报工作。

6.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建设、改革。

7.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校园文化。开展教学竞赛、技能培训和岗位创新活动,做好教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宣传和服务工作。

8.组织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9.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 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组织好教职工的互助活动。

10.关心关爱女教职工,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

11.做好自身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 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模范“职工之家”。

12.依法依规做好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审查监督制度。

13.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