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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

一、部门简介

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是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理论与形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舆论导向、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党委宣传部下设4个科室:综合科、理论教育科、新闻中心(网络信息管理科)、校园文化建设科(校史馆)。

党委宣传部下设1个学生组织:新媒体工作室

  1. 工作职责

    (一)统筹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指导各学院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各部门、各学院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二)统筹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研判、检查,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三)统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制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年度计划,构建学校大思政格局,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四)负责学校对外对内宣传工作。发挥校园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策划实施重大外宣活动。负责组织、策划新闻宣传报道,负责联络、协调新闻媒体对学校的宣传报道。做好学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指导。

    (五)统筹学校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门户网站、LED屏、宣传栏及新媒体平台等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实行报备审核管理。统筹处理学校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做好全校网络舆情管控体系建设和研判处置工作。

    (六)统筹指导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学校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检查、推动相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与落实。

    (七)统筹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校史馆管理工作。加强对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的宣传。

    (八)负责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的宣传与氛围营造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

    长:杨虹

    长:黄希

    四、联系电话

    0851-8220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