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党委组织部(党校)

一、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指示、决议,拟定学校党组织建立和干部队伍建立规划及工作文件,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和干部队伍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二、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推动干部队伍建立,做好处、科级干部教育、培育、选任、考核和治理工作,做好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的调整和配备,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挂职选派推举工作。

三、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组建和换届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基层组织仔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探究新时代党组基层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工作。

五、制定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指导、检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党籍治理,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处理党籍治理中的问题,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等工作。

六、做好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做好各级干部的调训工作。

七、组织开展党内评优表彰工作,协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端正党风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学生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工作,负责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治理工作。

九、根据新时代要求,加强学校党建理论讨论,为学校党委党建工作决策当好助手。

十、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做好有关党建和干部专项工作。

做好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