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是学校党委、行政开展安全稳定 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国家安全、校园治安、人民防线、 维护稳定、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学校安全稳定保卫工作。工作职责是:
1. 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安全、禁毒、交通安全、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治安保卫 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 做好动态信息管理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 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 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努力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治安稳定。
3. 落实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加强重点、要害 部位安全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盗窃案件的发生。
4. 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严 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查处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5. 落实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和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措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6. 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7. 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秩序。
8. 对校内有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和教育。
9. 对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员及流动人口进行监督管理。
10. 配合所在地区组织的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 开展校园24小时安全值班值守并做好校园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12.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