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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领导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60301001
标    题 晚自习与补考
姓    名 不**
手    机 181****8007
邮    箱 7*******6@qq.com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16年03月01日
信件内容 院长,你好。n 我有俩个问题想跟院长说一下,也希望院长能认真考虑一下我的话。关于补考的问题,考试不及格要补考这是正常的事情,但60分是老师放过了,那就让她们及格,为什么还要检查学生分数如何?难道就不能放水,让学生顺顺利利都能毕业证?只要没有违反纪律处分就是考不过,也应该给这种人毕业证的吧。 n 也请院长能给所以老师说明,不要让科任老师和辅导员伤害学生自尊和脸,就算别人考不及格或者不太好,也请勿当众全班面前说学生。 n n 2.晚自习,自从白天课那么紧,这也没什么,但可否取消晚自习?不能让学生自由活动,课已经那么多了,晚自习也是看书,也可以在寝室其他地方看书,不然要图书馆干什么?摆设吗?就是因为时间紧,好多抽不出空来休息和完成自己兴趣爱好。 n 也请院长能考虑一下,取消晚自习。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

1.关于学生考试成绩的规定
按照《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四条规定:“考试、考查课程的成绩记分采用百分制记载。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能获得学分。成绩的评定以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成绩为主,占70~80%,平时成绩占20~30%”。所以,如果卷面成绩过低,平时上课过程考核中成绩不太理想,就会影响同学的综合成绩,教师不得随意给学生成绩,必须要有依据。
按照《贵阳护理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阅卷教师一律按照评分标准公正客观地评阅试卷,不得随意扣分或加分。阅卷完毕,应在试卷首页的表格内签名以示负责。阅卷教师阅卷完毕并签名后,由另一位教师对全部试卷进行复查并签名”。卷面分数确实要复核和抽查,不得随意更改。
按照《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学生素质考核“不合格”,不能毕业”。 第二十一条:“按教学计划规定,学生未参加某些课程的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 第二十二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技能考核“不合格” 者 ,不能毕业”。所以毕业证的获得需要所有项目成绩都为“合格”,并非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就可以拿到。
2.关于考试放水问题
考试成绩不得放水,可能部分老师存在期末考试划重点,漏题现象,这是老师的不对,学校已经发现。所以,我院将执行教考分离,杜绝此现象。
  3.关于科任老师和辅导员当众说同学考试成绩过低,这是老师的不对,学院会进一步落实。
   4.关于是否取消晚自习,我院地处偏僻,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很多,取消晚自习,难免有部分同学会跑出去,为了同学们的安全考虑,所以统一上晚自习。

处理时间 2016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