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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180402001 | ||
标 题 | 关于新生转专业 | ||
姓 名 | 张** | ||
手 机 | 187****7534 | ||
地 址 | 贵州省********* | ||
邮 箱 | 1********7@qq.com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4月02日 | ||
信件内容 | 院长好, 我是一名被录取的新生。由于服从调剂的原因被录取到不喜欢的专业 。我也一直在打招生办电话但是没有接通,所以只有问下院长。是否可以改专业呢?改专业需要什么要求??是可以报名的时候就转呢 还是上完第一学期以后才可以呢 n 急 急 急!! 还望尽快回复。。谢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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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一、按照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见《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到既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又有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关于学籍管理的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应在所录取专业完成第一学期学习。高职在籍一年级学生,且在校就读时间达1个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者),经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留级或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二条 转专业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所学课程必须正考全及格(无补考),且学期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占70%,操行成绩占30%)排名在班级前10%。 2.如同一班级申请转专业的人数超过规定名额,且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排名相同,则优先考虑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如以上情况均相同,则以学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所在系同意该生转出,申请所转专业有空额并同意转入。 如有符合第一条(1或3)者,须个人提出,系部经党政联席会同意,上报教务处报请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非相同基础专业的学生; 2.二、三年级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4.正在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5.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销者; 6.以定向、委托培养录取的; 7.无正当理由者。 第四条 新生就读时间达1个学期后,需要转专业的,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应严格按程序履行手续,申请转专业程序如下。 1.申请转专业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前10周。 2.由申请专业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到教务处领取《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班主任或辅导员,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后报系部。 4.学生所在系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同意转出的,应将转学申请表及有关材料转交所申请转入系部。 拟转入系部审查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长审核。 分管校长审核后,上校长办公会讨论,讨论通过后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审批后发文,并将文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一周内到教务处核算教材费和到原班级办理相关手续,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六条 学生在转专业前所修读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学分)在转专业后予以承认。转入专业在此之前已开设的课程,而学生在原就读专业未修读的,应在转专业后一学期内补修完,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高职学生。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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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4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