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火灾事故后,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以防火灾事故的扩大。平时应做到预防为主,特制定此预案。
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学院内发生的由于明火﹑用电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如校园内易燃品的燃烧;用火不慎引起校舍﹑财物、校园内植被的燃烧;人为纵火;以及由于其他单位、个人失火殃及本院。
三、处置火灾的原则
有指挥,有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有保障,做到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和增援;
有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稳定火情,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减少学校财产损失;有策略,根据火情的发展听取意见,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迅速控制或解决火情。
四、指挥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单建星 薛 花
副组长:朱 虹 董华群 毛越华
成 员:蔡怡平 刘华平 李 文 张煜辉 李惠兰 胡胜宏 叶筑艳 张 锐 孙国兵 于 虹 王旭辉 于晓泉 龙在天 赵 宪 邱泽安 肖奇志 陈海林 邓朝晖 许慧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同志担任。
处置事件领导小组: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师生员工应以最快的速度向保卫值班人员报告,并尽可能做好应急处理,学院保卫人员在接到情况后立即启动预案,向处置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组长应立即赶到现场,如组长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由副组长担任临时指挥,特殊情况下保卫处、学生处或其他部门负责同志可以临时担任指挥。
成立以下执行小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
灭火行动组:
组长:李文
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通信联络组:
组长:刘华平 赵宪
成员:院办和网络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疏散引导组:
组长:肖奇志
成员:学生处和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医疗救护组
组长:邱泽安
成员:医疗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五、学校各部门在处理事件中的具体分工:
院办:通讯联络组,负责联络各部门的工作进度,根据火情的进展和性质决定如何调配人员和物资,向上级机关部门汇报案情,请求增援.
学生处:疏散引导组,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工作.如有伤员立即联系医疗救护组或拨打120电话急救。
保卫处:灭火行动组,负责消防器材的筹集,负责学院财产的转移或现场保护工作,停止非消防用水,保证校内消防用水管道畅通。
医疗服务中心: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保卫处联防人员:负责本区域的交通和进出人员的管理,并负责对消防车辆的引导和消防通道的疏通,确保在管辖区域不出现混乱,控制好场面。
六、报警和接警程序
任何人发现火灾立即使用通讯工具拨打119报警,同时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学院院办通知所有教职员工投入火情抢险工作。
七、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后勤处为各行动小组人员提供手提话筒,必要时准备攀登物品如楼梯﹑绳索等供受困者使用。
学生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师生撤离火灾现场到安全地带,弄清火灾现场的人员人数,核实伤情,汇报到指挥小组,联系医务人员,医疗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受伤人员.
八、扑救初期起火的程序和措施
(一)火情一旦发生,立即向119报警,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火情。(二)保卫处立即组织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材控制火势,尽量减少损失。(三)学生处在第一时间通过校园广播及时向全校师生报警,组织后备救火力量。(四)后勤处负责灭火器材的增援和财产的转移。(五)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人员的撤离,并维护好外围秩序。
九、责任追究
对人为引发火灾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责任,按照我国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不及时报告火灾险情的、不服从指挥调度,在火灾应急救护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上级政府和本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火灾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