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印发的黔综治委(2010)10号《贵州省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保护学院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校园恶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校园恶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对事故处理及时、得当,保障学院稳定和谐,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处置恶性突发事件的原则
(一)有指挥,有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二)有保障,配备必要的警用器械,做到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和增援;(三)有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场面,制服歹徒,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减少学校财产损失;(四)有策略,根据案情的发展听取意见,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迅速控制场面。
二.成立处置恶性突发事件指挥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单建星 薛 花
副组长:朱 虹 董华群 毛越华
成 员:蔡怡平 刘华平 李 文 张煜辉 李惠兰 胡胜宏 叶筑艳 张 锐 孙国兵 于 虹 王旭辉 于晓泉 龙在天 赵 宪 邱泽安 肖奇志 陈海林 邓朝晖 许慧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同志担任。
处置事件领导小组:恶性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师生员工应以最快的速度向保卫值班人员报告,并尽可能做好应急疏散处理,学院保卫人员在接到情况后立即启动预案,向处置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组长应立即赶到现场,如组长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由副组长担任临时指挥,特殊情况下保卫处、学生处或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临时担任指挥。
(二) 成立以下执行小组:现场控制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
现场控制组:组长:李文
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通讯联络组:组长:刘华平
成员:院办全体工作人员
疏散引导组:组长:肖奇志
成员:学生处和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医疗救护组:组长:邱泽安
成员:医疗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学校各部门在处理事件中的具体分工
院办:通讯联络组,负责联络各部门的工作进度,根据案情的进展和性质决定如何向上级机关部门汇报案情,并请求增援。
学生处:疏散引导组,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工作,如有伤员立即联系医疗救护组或拨打120电话急救。
保卫处:现场控制组,负责突发事件发生的预防、处置,制止或阻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伤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发生,负责学院突发事件案发后现场保护工作。保卫处联防队员要做好学院校门人员进出登记,加强校园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保卫处值班工作人员。
医疗服务中心:负责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报警和接警程序
任何人发现案情立即使用通讯工具拨打110和学院保卫处报警,保卫处接处警后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必要时通讯联络小组通知所有教职员工投入到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来。
五、案情发生后现场处理的程序和措施
(一)案情一旦发生,出现紧急情况,现场人员立即向110、学院保卫处报警,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案情。(二)保卫处立即组织人员控制犯罪嫌疑人,控制场面,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必要时及时与警方联系请求支援。(三)学生处在第一时间通过校园广播及时向全校师生报警,组织人员控制学生情绪,防止学生出现意外。(四)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人员的撤离,并维护好外围秩序。
六、责任追究
在预防、处置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工作中,出现个人、部门不履行职责而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师生人身财产伤害的,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不及时报告案情、不服从调度,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将报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向上级职能部门和本院应急领导小组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