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应对暴力恐怖事件影响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教电【2014】87号)、《贵州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妥善处理有关问题进一步做好反恐怖工作的通知》(黔公密法【2014】454号)和教育部党组、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省教育厅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切实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防止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建立职责明确、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对事情处理及时、得当,保障学院稳定和谐,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的原则
1、有指挥,有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2、有引导,做好事发现场的正面引导,把学生们思想正确的引导到学习上来,做到谨慎从事;3、有措施,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场面,防止学生情绪激动后外出参加“暴力恐怖”活动;4、有策略,根据事件的发展听取意见,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迅速控制场面。
二、成立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指挥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单建星 谢红生
副组长:朱 虹 吴学伟 毛越华
成 员:蔡怡平 刘华平 张煜辉 段婉娇 李文 陈安 赵宪 胡胜宏 龙在天 孙国兵 于虹 王旭辉 邱泽安 肖奇志 邓朝晖 金飞 许慧红 杨晓丽 朱珠 高晨曦 李若淳 陈义坤 刘继 练素发 李裔 徐承松 周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奇志、杨晓丽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系部党总支委员,团总支,保卫处、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学管人员,各班辅导员班主任组成。
处置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系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且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师生员工应以最快的速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值班电话:4127110),并做好现场劝阻工作,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情况后立即启动预案,向处置事件领导小组汇报,组长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长还未到赶到现场时,由副组长担任临时指挥,特殊情况下保卫处、学生处或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临时担任指挥。
2、成立以下执行小组:预防教育组、现场控制组﹑通讯联络组、现场劝阻组、舆情动态监控组、后勤保障组。
预防教育组:组长:龙在天、孙国兵、于虹、王旭辉
成员:各系学管人员和辅导员班主任及思政部全体教师
现场控制组:组长:李文 许慧红
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通讯联络组:组长:蔡怡平、刘华平
成员:党办、院办全体工作人员
现场劝阻组:组长:肖奇志、邓朝晖、杨晓丽
成员:学生处和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舆情动态监控组:赵宪、金飞
成员:党委宣传部和信息网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组长:陈安、邱泽安
成员:后勤处和医疗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应急各执行小组具体分工和职责
预防教育组:要开展学生正面爱国主义教育和引导,认真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暴力恐怖”事件反人类、反文明,不盲目参加不正当集会、游行。各系部要充分利用好学生信息员队伍,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第一时间掌握学生情况信息,及时与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信息掌控情况,并协助现场劝阻组做好学生劝阻工作。
现场控制组:负责突发事件发生的预防、处置,制止或阻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串联、煽动学生,密切关注学生群体进出校门动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和值班制度,做好出入询问、登记。安保人员要携带器械上岗执勤,加强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实验楼、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滋事,维护师生安全。
通讯联络组:负责联络各部门的工作进度,根据事件的进展和性质决定如何向上级机关部门汇报情况。
现场劝阻组:负责“暴力恐怖”事件现场学生劝阻工作,如有不听劝阻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各系开展摸排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准,还应做好学生日常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妥善处理好学生违纪工作。
舆情动态监控组:负责关注日常学生网上动态,及时发现、删除、上报学生网上串联和煽动的信息,完善视频监控。
后勤保障组:加强日常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储备急需物品和药品,做好食品卫生的检查工作,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医疗纠纷事故,要尽力解决对有清真饮食需求的学生,设清真灶,满足饮食需求。
四、事件上报程序
任何人发现有学生大量集中并情绪激动的,都应立即使用通讯工具向学院保卫处报告,保卫处接报后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情况紧急时通讯联络小组通知所有教职员工投入到处置“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工作中来。
五、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理的程序和措施
“暴力恐怖”事件一旦发生,出现紧急情况,现场人员立即向学院保卫处报警,保卫处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1、在校园发生事件的,领导小组应立即到现场并组织人员控制场面,确保学生不参与校园、校园外的“暴力恐怖”事件、游行示威,及时疏导学生,控制学生情绪,防止学生出现意外。2、一旦发现有学生准备参与“暴力恐怖”活动的情况,学生处、保卫处及系部应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并及时合理劝阻,转变学生思想,第一时间将劝阻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3、一旦发生有学生外出参与“暴力恐怖”活动,领导小组及班主任辅导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有效引导和劝阻,并将劝阻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领导小组。
六、责任追究
在预防、处置学院“恐怖暴力”突发事件工作中,出现个人、部门不履行职责而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师生人身财产伤害的,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不及时报告情况、不服从调度,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维护政治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