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应对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对事故处理及时、得当,保障学院稳定和谐,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单建星 谢红生
副组长:朱 虹 吴学伟 毛越华
成 员:蔡怡平 刘华平 李 文 张煜辉 李惠兰 陈安 叶筑艳 陈海林 龙在天 孙国兵 于 虹 王旭辉 于晓泉 邱泽安 肖奇志 邓朝晖 许慧红 刘继 练素发
二.火灾
学生宿舍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学生宿舍防火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提升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宿舍(公寓)中常见火灾
1.用电引起火灾:
①.使用电热器具失火
②.乱接临时电线起火
③.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起火
④.电器长期通电起火
⑤.电器设备老化,超负荷运行起火
2.用火不慎失火:
①.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②.使用明火煮食
③.点蚊香
④.点蜡烛
(二).预防措施
1.院长是学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全体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正确有效的逃生方法。
3.加强常规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时进行整改。
4.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不堆放杂物。
(三).火警报告
1.火警信息来源:
①.学生或其他人员报告
②.管理员、巡查员发现
③.电话报告
2.火警信息确认:接到火警报告保卫处及学生处宿管办应第一时间赶到火警现场,初步确认火灾的位置、受困人员和财物情况。
3.火警报告:
①.零星火烛,应先灭火后报告。
②.较大的火灾事故,边报告边组织灭火。
“119”火警电话(宿舍内电话可以免费直拨)拨通后,应报告详细的、准确的火灾位置,并派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救火车到火灾现场。
(四).交通管制和现场治安的维护
1.保卫处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救火,维持现场秩序,并对现场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
2.撤出或移走有碍消防或救护车辆的通行的障碍。
3.阻拦与扑救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防止现场物品被窃。
(五).人员疏散、财物转移
1.开启所有通道大门(晚上则需要打开所有应急灯光)。
2.利用扬声器、喇叭等大声喊话,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院消防相关责任人和学生处宿管办老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火灾发生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学生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援人员到来。
D.火灾发生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3.如果发现有人员被困,应先救人,后救火。
4.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转移贵重财物,撤走易燃易爆物品。
(六).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1.发现火警,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扑灭火灾。
2.若火灾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临近人员参与救火,一边报告学院保卫处,召集学院消防义务人员参加灭火。
3.学生处宿管办所有人员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投入救火工作。
4.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现场组织者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调动一切人员利用所有消防设备器材开展扑救工作。
5.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组织者迅速向公安消防队指挥员报告火情,移交指挥权,如有必要,组织人员协助灭火。
(六).火灾扑灭后的处理
1.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找出火灾原因。
2.被转移的物品认领或归仓。
3.清理现场并做好善后工作。
(1)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院义务消防队、学生志愿消防队在绝对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参加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全力扑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将临近所有灭火器,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火灾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义务消防队、治保会、学生志愿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报请医疗服务中心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三.恶性事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有人员伤亡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学院保卫处值班室,同时值班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电话报告宿管办。根据情况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或采取妥善的应急处理措施。由宿管办上报保卫处、学生处办公室以及院分管领导。
四.突发性疾病
当学生出现突发性疾病,值班人员应立即联系学院医疗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根据病情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与学生班主任电话联系通知家长。同时请保卫处及相关处室协助,使生病学生得到及时救治。
五.失窃、斗殴等治安情况
当宿舍内发生失窃、斗殴等治安事件时,门卫值班人员应首先保护现场,控制局面,稳定学生,立即报院保卫处和学生处宿管办处理,并做电话记录。同时由学院保卫处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向相关部门作详细汇报。
六.意外事故和停电、停水
当学生宿舍内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和停电、停水现象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通知报请维修人员及时抢修,并将原因向同学解释清楚。如夜间停电,学生宿舍内严禁燃点蜡烛。若有违者,将按学院违纪处分规定处理。如提前得知有关部门对宿舍停电、停水,宿管处则应立即通知学生提前备足饮用水。
以上五类情况发生时,各宿舍值班人员应保持镇定,按应急预案程序要求采取应急措施,保卫处、学生处、宿管办等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将影响损失或伤亡控制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