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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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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多媒体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5-08-26   |   浏览量: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多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和管理规定

(暂定)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的重要场所,所装备仪器设备昂贵、精度高,对环境和使用要求高。为提高多媒体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确保教学对多媒体设备的使用需求,以及减少多媒体设备的无意义使用,特制订以下使用制度,自发送之日起试行。

一、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归属和使用原则

多媒体教室分为公共多媒体教室、各院多媒体教室和“班班通”教室,主要供教学活动使用。

(一)场地管理归属

公共多媒体教室,场地管理归属于教务处,负责场地使用的安排和授权。

1.固定排课  固定排课是指教务处对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固定安排,并体现在公共多媒体教室安排课表中。

2.临时排课  临时排课是指教学活动临时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但未体现在公共多媒体教室安排课表中的课程。临时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进行公共多媒体教室的协调和安排,并以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作为已安排的依据。

3.排课表一经确定,上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使用时间。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取消或更改时间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提前通知教务处并通报信息中心。

系、部多媒体教室,管理归属于各系、部。场地使用安排由各系、部负责。

“班班通”教室,场地管理归属于教务处,负责场地使用的安排和授权。

其他情况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应获得教务处的授权。

(二)设备管理归属

公共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管理归属于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授权设备的使用,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

系、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管理归属于各系部。信息中心承接设备的维护、维修。

“班班通”教室设备使用管理归属于信息中心。负责授权设备的使用,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

二、公共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程序

凡需使用公共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申请者,须先取得教务处对场地安排的同意或授权

(一)教学活动

1.固定排课  教务处每次课表更变,应正式提供课表复份,注明教室号、授课教师(责任人),时间段,加盖部门公章后,转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据此予以使用者(责任人)设备使用授权。教师(责任人)于课前到信息中心登记并领取设备机柜卡。

2.临时排课  使用者提出申请(申请应包含使用理由,使用责任人,时间段等基本要素),到教务处获取场地授权。申请者于使用两日前凭教务处的场地授权批复,到信息中心进行使用授权、预约登记和协调安排。预约登记和协调时应由使用教师本人或系部明确的责任人到场。如因场地时间冲突,由教务处进行协调。  

(二)其他活动

多媒体教室设备也用于召开会议、举行活动、仪式等使用。

1.学院活动。由校办、党办、宣传、组织人事等部门在下发的活动安排文中体现或/并另发书面通知(应注明使用的要求,如话筒数、有无投影需求、有无字幕要求、有无音乐播放要求等)。

2.部门组织的活动,应提出书面申请(应注明使用基本要素),请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获得场地使用授权后到网络信息中心获取使用授权,与使用两日前进行登记预约,共同协调安排。

3.其他教学、非教学活动和非工作日的使用,按部门组织的活动方式申请办理。

4.原则上不接受班级或学生团体的申请,学生活动可经学生处、团委、系部按部门组织的活动方式申请办理。

5.使用通知或申请应在两日前送达信息中心。以便有充分的设备检查,调整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三、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要求

1.严格按课表安排和完善手续进行登记的安排使用。

2.责任人确认,教学使用,责任人为课表授课教师,外聘教师授课由系部指派责任人,部门使用由部门指定责任人。学校活动由信息中心派人到现场服务。部门活动如需信息中心派人服务的,应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单中体现。

3.设备使用前,应由使用人或部门工作人员到信息中心领取设备机柜卡,原则上不得由学生出面领取。若确需派学生领取,责任人应出具签字条。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设备机柜卡,不得影响下一时段使用。

4.使用者必须能够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程序和操作说明规范操作。以免由于错误操作而导致设备损坏。不允许在无教师在场情况下只由学生使用设备(特殊情况下可指派学生接受培训后操作,但责任人必须是教职员工)。

5.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中应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应填写检查记录和使用记录(记录本随机柜卡(钥匙)发放和归还),如发现问题或使用中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中心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6.使用者必须负责教室的卫生打扫。

7. 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不准擅自对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删除,如有发生,将承担相应责任。

8.如需安装特殊应用软件,应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后在网络信息中心人员在场情况下安装。对于私自安装软件者,造成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承担相应责任。

9.计算机上严禁使用带病毒软件和应用文档,使用移动储存设备的,应当对储存设备先行杀毒。

10.由信息中心对设备进行维护,不定时进行软件和资料清理,使用者请自保留资源。

11.信息中心将随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执行规范要求的使用人,信息中心将上报领导并将作出相应处理。

四、各院多媒体教室使用规范要求

1.各应制定相应的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使用多媒体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规范操作。

3.多媒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向信息中心报障、报修。

五、“班班通”教室使用规范要求

1.严格按课表安排和完善手续进行登记的安排使用。各教学班级负责使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工作。同时,各班级设一名学生信息管理员,由学生处和中专部组织,信息中心负责培训上岗,协助教师负责使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

2.各班“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实行钥匙班主任与学生信息管理员专管制度,其他学生不得配备钥匙,不得接触设备。  

3.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要根据教学需要来确定,主要用于各学科教学。使用时要及时填写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记录。  

4.使用教师应主动学习,熟悉操作方法和流程,掌握一定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知识。严禁学生独立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  

5. 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要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  

6.设备维修后,要填写维修记录,并由使用班级授课教师(或学生信息管理员)签字,存档备查。  

7.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准擅自移动、拆除、添加任何硬件设备及设备连接线,不准私拆主机箱;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一些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私自删除计算机上原有的任何软件;若发生人为损坏现象将追查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任课教师必须保管好进入系统的账号、密码,不能告知其他人员,以免误操作造成工作秩序紊乱或系统瘫痪。如设备在某位老师账户登录情况下发生人为损坏、或被用于违法活动,学院将直接追究当事老师的责任。

8.任何人不得利用“班班通”多媒体设备传播、制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的信息,不得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危害网络系统安全。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9.各班级使用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卫生工作。要特别注意清洁、防水、防潮、防磁等工作。  

10.对设备毁坏、污损的责任事故由信息中心设备维修人员认定,赔偿费用交学校计财处。对无法查实责任人的班级,由责任班级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11.信息中心负责建立“班班通教室设备维修档案”,对“班班通”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及维修,全力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保障教师教学的正常开展。

12.后勤处应对教室供电作好全面保障,保证设备用电安全;对班级报告的门窗失效情况进行及时修理。

保卫处应加强对教室的巡查力度,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