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党风廉政建设

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

发布时间:2024-09-26    |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连日来,全省上下正在通过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做实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从一个个惨痛教训中看到问题、受到警醒,真正做到心存敬畏,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

心存敬畏,方能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举头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心。对共产党员来说,这个“神明”就是共产主义信仰。党员干部若是不知敬畏,心中就不会有崇高理想信念,有的只是个人利益和升官发财之念,必然会在各种诱惑考验面前败下阵来。一个个被查处的腐败分子,忘了入党誓言,背离“两个维护”,大搞贪污腐化,就是因为心中缺了对理想信念、对政治忠诚的敬畏。

心存敬畏,方能坚持人民至上、做到一心为民。敬畏人民是党性使然。唯有如此,才能从思想和情感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作为衣食父母,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也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反之,若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甚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就必将被人民所抛弃、唾弃。我们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人民利益大于天,更加自觉地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心存敬畏,方能养成纪律自觉、严守纪法底线。敬畏纪法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底线要求。警示教育中披露的违纪违法案,很多腐败分子不是不知道党中央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决心意志,不是不了解党纪国法的条条框框,而是被诱惑迷了眼、被贪欲噬了心,从而丧失对纪法、权力的敬畏,最终只能自食恶果。这警示我们,面对党纪国法,决不能心存侥幸、自以为是,决不能逾越其边界、挑衅其权威,否则必将受到严惩。

心存敬畏,方能知责履责、担当尽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纵观一个个“案中人”,有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导致歪风屡禁不止、腐败滋生蔓延;有的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衍生重大风险隐患;有的盲干蛮干、任性妄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严重损失,等等。这些说到底,都是对肩上的责任缺乏敬畏,对失职失责的后果缺乏敬畏。党员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时时处处担心有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才能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真抓实干上,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敢斗善斗,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黔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