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贵州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师资队伍成员的通知》要求,做好我校师资申报推荐工作,选拔优秀专业人才加入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师资队伍,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食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标准研究、食品相关教学科研、食品生产监管等领域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作风正派,科学公正,坚持原则,责任感强。
2.在食品相关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相关标准,熟悉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所涉及的食品相关标准、质量安全、检验方法、生产工艺和风险控制关键点等内容。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工作任务,原则上应为在职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热心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工作,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宣贯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及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等行为。
(二)专业资历条件
1.在食品标准、食品检测、食品监管、科研院所(食品相关专业)、食品生产等相关领域从事技术性工作岗位5年以上,并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专家优先。
2.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培训授课经验,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准确、生动地解读。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学院审核推荐。各部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行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师资推荐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与业绩的材料复印件(如标准制修订成果、培训授课资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合同书、论文著作、专利证书等)。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6年4月16日前交至科研处,同步发送电子版(PDF格式)至邮箱。
附件:
1.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遴选贵州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师资队伍成员的通知 2.贵州省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师资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