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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8   |   浏览量: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校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年度结题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鉴定评审项目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及备案名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已于2024年签订合同或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备案成功,并已完成相关考核指标的各类项目(含2024年度立项即结项、专项项目及基地“成果考核”类项目等)。

二、结题申请条件

本次项目鉴定评审工作,实行两级评审。其中,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鉴定评审初审,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复审。鉴定验收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围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验收项目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一)申请参与立项即结项鉴定评审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1.由省教育厅已完成备案的项目;研究团队成员不得多于5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只能承担或参加一个备案选题研究;研究成果及内容必须与选题直接密切相关,且完成考核指标要求达合格以上。

2.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3.研究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共同署名,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参与鉴定评审的备案类项目,必须提交一份不少于8万字的研究报告(附件2),研究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10%(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并提供查重报告)。

5.参与鉴定评审的项目,著作类成果必须出版;理论文章类成果必须在纸质版刊物上发表;咨政类成果必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成果奖类,应是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及以上,且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6.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资助相关字样,且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其中年度项目应标注“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选题编号、选题名称”字样;基地项目应标注“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方向编号、研究方向名称”字样。

(二)专项项目结题要求:

1.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2.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请书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须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在项目立项前已发表、出版或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送的成果等不得用于该项目结项。

3.所有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成果,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条件;最终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的字数要求不少于3万字(重复率15%以内);最终成果为著作的,要求15万字以上,须已正式出版。

4.最终成果为论文和著作的,须注明“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及编号”,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否则不予认定。

5.外文期刊或出版社发表的论文、著作等须附该成果名称、成果摘要、出版信息等内容的中文翻译,论文须附检索证明。

三、结题工作安排

(一)2025年9月1日11:30前,各部门、各学院统一提交结题材料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1.验收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1份(学院签字盖章)。

2.各项目结题材料,需按照结题验收材料装订要求(附件7)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2025年9月1日-2日,科研处组织初审(内容包括: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结题材料是否齐全等),根据初审情况反馈修改意见。

(三)2025年9月3日-4日,科研处组织专家完成验收结题。(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2025年9月5日-8日:

1.专家评审结束后,科研处对本年度项目结题验收总体情况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后,科研处将签字盖章的结题材料反馈至各申报人,请结题申请人将结题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且进行胶装,并将最终结题材料纸质版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学院逐份审查结题材料,严格把好第一道关,保证质量,消除“硬伤”,审核把关政治方向、学术质量、学风文风等问题。

(二)请各部门、各学院认真抓好本单位结题组织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结题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把关。

附件:

1.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评审要求及细则

2.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3.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鉴定申请书(模板)

4.专家评分参考标准及评分情况汇总表

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的通知

6.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汇总表

7.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验收材料装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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