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库管理规则
一、尸库为教学及科研用尸体、标本等的存放场所,闲杂人员,一律谢绝入内。
二、尸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熟悉各种尸体、标本等的存放位置、数目。
三、使用库内物品时,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严格执行出库登记,不能随意取材。
四、凡进入尸库者,必须穿工作服,不得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五、做好尸体、标本的防腐保存工作,必须定期检查保存液的浓度和容量,随时添加或更换。
六、离开尸库前,必须盖好池盖,关好水、电、门、窗。
七、尸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向本教研室领导及全体人员汇报尸体进出情况和尸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