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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科研、实验及思政助理(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   浏览量: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科研、实验及

思政助理(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就2023年科研助理、实验助理及思政助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科研助理、实验助理及思政助理115名,具体见《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实训及思政助理相关要求一览表》,从事辅助研究、实训前准备、实验室管理和行政助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仅限于2023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药卫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9:00至6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官网(https://www.gynvc.edu.cn/)下载报名表。

3.报名邮箱:网络报名材料投递邮箱见《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实训及思政助理相关要求一览表》(附件1)。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招聘科研、实训及思政助理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科研、实训及思政助理其中的一个岗位;

6.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s://www.gynvc.edu.cn/)公告。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面试

面试由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人事处、科研处组织各系部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分值:采用现场面谈、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5分钟。总分为100分,取3名面谈专家所打分数的平均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选拔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顺位递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官网(https://www.gynv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二级单位及人事处签署劳动合同并到二级单位报到。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科研助理、实验助理及思政助理在受聘期间为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科研、实验及思政助理聘用期原则上为半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四、薪酬待遇

科研、实验及思政助理的工资待遇标准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按贵阳市公积金有关规定为科研助理缴纳公积金,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贵阳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下限标准。按规定从科研助理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科研助理、实验助理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学校为科研助理、实验助理及思政助理提供住宿,按工作日解决午餐(每月300元标准)。

五、相关电话

咨询电话:0851-84708008(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人事处)

0851-84127077(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科研处)

监督电话:0851-84127096(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纪委)

六、有关说明

(一)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科研助理、实验助理及思政助理招聘工作,确保科研助理、实验助理及思政助理助理招聘公平公正进行,严禁徇私舞弊,任人唯亲。

(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附件:1.《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实训及思政助理相关要求一览表》

2.《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3年招聘科研、实训及思政助理报名表》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