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防灾抗灾应急体系,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因长时间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秩序,保障学院和谐稳定。
 
 (二)依据
 
 依据国家《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安发[2005]37号)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
 
 在省、市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汛期安全工作部署。坚持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掌握本院针对汛期期间的主动权,建立健全处置防汛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本院防汛应急处置机制,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适应范围
 
 学院因自然因素、人为活动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汛期或其他作用有关的洪涝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机构和职责
 
 (一)防汛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部是全院防汛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单建星   谢红生
 
 副总指挥:朱  虹   吴学伟  毛越华
 
 成    员:蔡怡平   刘华平   李 文   陈 安   龙在天  孙国兵   于  虹   王旭辉   陈海林  邱泽安  肖奇志  邓朝晖   杨晓丽  刘继  练素发
 
 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和指挥防汛应急处置及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本院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安
 
 副主任:李 文  肖奇志
 
 成  员:唐 荣  杨宁线  张永坤  韩启兵  顾毓环   李 裔
 
 主要职责:及时掌握汛期动态信息,负责向学院指挥部及政府汛期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协调各处(室)、系(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三)应急机构及组成人员
 
 学院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置组、卫生防疫(医疗救助)组、资金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生活安置组、灾情救助组、信息联络组、宣传动员组、车辆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对外联络组、督察组、机动组。
 
 1.应急处置组(含治安消防组、灾情调查组):组长:李文,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2.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组:组长:邱泽安,成员:学院医疗服务中心全体医护人员。
 
 3.资金保障组:组长:陈海林,成员:计财处全体工作人员。
 
 4.物资保障组、生活安置组、善后处理组:组长:陈安,成员: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
 
 5.灾情应急救助组:组长:肖奇志,成员: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
 
 6.车辆保障组:组长:刘华平,成员:院办驾驶员及车辆。
 
 7.信息联络组:组长:赵宪,成员: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8.宣传动员组:组长:杨晓丽,成员: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9.对外联络组:组长:刘华平,成员:院办工作人员。
 
 10.督察组:组长:蔡怡平,成员:党办全体工作人员。
 
 11.机动组:全院其他教职员工在发生汛期灾害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调遣。各组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必须积极主动组织学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汛期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
 
 (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
 
 (三)各职能小组应全力配合学院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四、奖惩与责任
 
 (一)奖励
 
 对防汛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学院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人为引发洪涝灾害的部门和个人将追究责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不及时报告汛期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在汛期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上级政府和本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汛期灾害应急处置职责的单位和个人。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